为规范我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西南交通大学茅以升学院学生综合成绩评定办法(2021年9月修订)》(附件1),结合我院实际,现开展2020-2021学年综合素质成绩测评工作。
一、 测评范围
茅以升学院2018年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测评成绩
本科生综合测评成绩是我院用于评估学生综合素质的量化指标体系,是我院各类奖学金评定和评优的重要依据和参考。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测评学年平均分和综合素质加分两部分组成(计算规则和加分标准详见附件1)。
三、参评方式
9月15日17:00前,请所有有意参加奖学金评定的同学认真阅读《西南交通大学茅以升学院学生综合成绩评定办法(2021年9月修订)》,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综合素质成绩评定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具体事项如下:
1、学生提交证明材料需完备齐全、按照评定表填写顺序排序。学院审核时,对缺乏材料或所提交材料不能完全证明所申请项目的部分将不予通过。
2、原则上,未提交《综合素质成绩评定表》的同学,视作放弃学年奖学金申请。请同学们务必积极提交(即使综合加分为0也需要提交),连同证明材料于9月15日17:00前交至团支书处进行第一轮审核。团支书根据评定细则进行审核,对于符合细则的加分申请予以通过,不符合者直接打回,并以班级为单位填写《综合加分汇总表》(附件3)。
3、班级审核后,团支书在9月17日内将《综合素质成绩评定表》(纸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天佑斋21栋1020办公室,并将《综合素质成绩评定表》打包、连同《综合加分汇总表》发至邮箱1689594036@qq.com。(格式:年级+专业)。
四、其他事项
1、本次综合加分材料收集时间为 9月14日—9月15日,逾期不候,所需表格在附件中下载。
2、各班以班级为单位,按照学号顺序排好,将申请表在规定时间交至天佑斋21栋1020办公室(工作时间)。
3、每位同学请用订书机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定装在一起,避免遗失。
4、请大家根据自己填写加分项的顺序,将纸质证明材料排序,以便工作人员核实加分项。
4、为避免纸张浪费,在保证字体清晰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缩放纸质证明材料。
茅以升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