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以升学院2016-2018级全体同学: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茅以升学院根据学校安排在2019年9-10月期间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生学年总结鉴定和个人荣誉称号评审及20120届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学院会在认真组织学生开展学年总结鉴定和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本科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审工作安排
1.评选条件
个人荣誉称号包含:竢实扬华奖章、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同一学年内“竢实扬华奖章”、“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可兼得。
在参评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各类个人荣誉:
(一)在参评学年或评优工作周期内,受到纪律处分者;
(二)因休学、转学等原因,在校时间不满30周者(不含参加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
(三)参评学年所获课程学分总数低于30学分者(不含参加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
(四)恶意拖欠学费者。
2、具体要求: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评选标准,按标准对照申请。
2.1 “竢实扬华奖章”为西南交通大学学生个人最高荣誉,评选具体条件:
(一)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在同学中能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公认和好评;
(二)原则上应具备“三好学生标兵”条件;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积极的社会影响;
2.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做出突出贡献;
3.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术上有较深入研究,并取得显著成绩;
4.在文体活动或社会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2.2 “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评选具体条件:
(一)学习成绩优良,茅以升学院“三好学生”参评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原则上在30%以内;
(二)身心健康,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及以上;
(三)“三好学生标兵”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需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茅以升学院“三好学生标兵”参评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原则上在10%以内。
2.3“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具体条件:
(一)在经学校有关部门或学院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任职一学期及以上;
(二)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并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办事公道,原则性强,群众基础好、威信高,在负责的工作范围内做出较好成绩;
(三)能够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参评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原则上在40%以内。
2.4“明诚奖”评选具体条件:
(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自强不息、科技创造、创新创业、助人为乐、志愿服务、诚实守信、见义勇为、敬老孝亲、特殊才能等方面有较好的表现;
(二)学习态度端正,能够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2.5“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具体条件:
(一)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在同学中能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公认和好评;
(二)能够正确处理个人志愿与国家需要的关系;
(三)曾两次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
(四)曾两次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或综合奖学金;
(五)身心健康,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及以上;
(六)省级优秀毕业生除具备以上条件外,各科考试或考核科目均无不合格记录,且曾获得国家奖学金或一等综合奖学金。
3、名额分配:
(1)竢实扬华奖章:茅以升学院共推荐1名。
请2016级、2017级有意参评的班级,每班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未填写汇总表和提交申请表,视作本班级同学放弃参评竢实扬华奖章。
(2)三好学生标兵:茅以升学院共推荐7名。
请2016-2018级有意参评的班级,每班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未填写汇总表和提交申请表,视作本班级同学放弃参评三好学生标兵。
(3)省级优秀毕业生:茅以升学院共推荐2名。
请2016级有意参评的班级,每班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未填写汇总表和提交申请表,视作本班级同学放弃参评省级优秀毕业生。
(4)三好学生:茅以升学院共推荐99名;
优秀学生干部:茅以升学院共推荐53名;
明诚奖:茅以升学院共推荐66名;
校级优秀毕业生:茅以升学院共推荐41名。
具体名额分配详见腾讯文档链接:https://docs.qq.com/sheet/DT2FJdERFWnB1QXFF?tab=BB08JN&c=R6A0A0,请各班、各学生组织民主评议后等额推荐。待申请结束后,学院奖励评审小组可能会根据指标使用情况予以内部调整。
4. 评选流程——线下进行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见附件2,准备相应支撑材料。个人荣誉称号、集体荣誉称号支撑材料中的论文只认可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和被SSCI、SCI、EI、CSSCI正刊收录。
(2)民主评议:班级、院级学生组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2018级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参与个人荣誉称号评选。
民主评议后,班长(学生组织负责人)和评议小组组长(辅导员、班导师或学生组织指导老师)应在《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 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doc)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无需盖章。
9月24日上午9点-12点,各班班长将班级所有推荐人选的《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汇总交至1118A田老师处,并在线填写班级评优指标汇总表https://docs.qq.com/sheet/DT2FJdERFWnB1QXFF?tab=BB08JN&c=R6A0A0(不含校级组织推荐人选,与纸质审批表名单一致,否则不予认定)。
“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需同时提交《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省优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省优毕业生登记表.doc);“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除提交审批表外,必须附加支撑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并交齐。“竢实扬华奖章”、“三好学生标兵”、“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请在提交纸质版申请表的同时,在线填写个人荣誉汇总表https://docs.qq.com/sheet/DT3NqVGNmQlZ4aFNL?tab=BB08J3&c=H17A0A0(荣誉与申请表格填写内容一致,否则不予认定)。
其中,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占用学院分配名额,由相应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后,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汇总后推荐至各学院学生工作组。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时,不符合条件的,直接取消该生资格,校级学生组织不可增补名额或为该生调整等级。
(3)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班级、学生组织推荐学生材料,审核后,学生工作负责人应在“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意见”栏签字确认,无需盖章。
(4)院评审小组评审。院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院评审小组组长在“院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栏签字确认,加盖学院公章,并报学生工作部。
(5)学生工作部形式审查。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查验程序是否合规、签字是否规范(班级评议小组、院评审小组一名组长签字即可;除院评审小组组长外,其余签字要求手签,不得使用签名章)。
(6)校评审委员会评审。校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获奖人选名单。
请院内各班、各组织按要求规范评议和推荐,并注意时间节点。
茅以升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