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以升学院2015、2016、2017级全体同学:
根据《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终稿》(见附件1),结合《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2),我院将启动本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
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3。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请下载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4,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不能改变表格样式),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下载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金审批表》(见附件5,一式一份,不能改变表格样式),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于9月17日下午5:00之前一并提交至1118B值班人员处,并将电子版表格与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892837442@qq.com,待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逾期不接收任何材料。
学院会成立奖励评审小组严格按照学生的申请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
注:
1、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详见附件1)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学校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30%。
3.本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下进行。
4.转专业学生评选在原专业进行。
5.学术论文发表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其中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具体详见教务处2019届免试研究生推荐要求。
6.相关奖项申请审批表所有签名必须为手签,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7.《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详见附件6,请务必注意“成绩排名”、“是否实行综合考评排名”、“综合考评排名”,排名方式学院内部需统一。
8.原则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
茅以升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