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 :
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茅以升学院委员会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暨学生代表大会于2010年11月召开,第一届团委委员会及学生委员会现任期已满。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规定,并结合我院团委实际情况,拟定于2018年11月24日在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图书馆二号报告厅召开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茅以升学院委员会第二次团员代表大会暨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茅以升学院第一届委员会、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茅以升学院第二届委员会和学生会主席团。
3、确定新一届委员会和学生会的工作方向和奋斗目标。
二、代表分配方案与产生办法
(一)代表的条件
1、代表必须是团组织关系在我院,正常参加团的组织活动的共青团员(含预备党员或担任团内职务的中共党员)。
2、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
3、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精神,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
4、作风正派,密切联系同学,在团员和大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在学习、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坚持党性原则,能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团组织和团员意见,正确行使团员的民主权利,具有较强的议政、议事能力。
(二)代表名额及构成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第二次团员代表大会暨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拟定为145人,共划分为4个代表团,其中非校、院级学生骨干的代表比例不低于60%,代表中适当考虑女性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及其他方面代表均占一定比例。
(三)代表产生程序
以我院各团支部为选举单位,根据分配的代表比例、构成条件和代表要求,严格按照民主程序充分酝酿讨论,召开团支部全体会议,通过支部团员大会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产生代表人选,上报学院第二次团员代表大会暨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对各团支部选举产生的代表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听取广大青年团员意见,确定最终代表人选,并将审查结果提交第二次团员代表大会暨学生代表大会予以审议。
三、第二届团委委员会、学生会主席团的组成及选举办法
(一)委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委员候选人除应符合代表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一年及以上的学院社团工作经历,从事团内工作,具有一定议事能力;
2.善于团结同志,能够同广大青年保持密切联系,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3.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较强的议事与办事能力;
4.在团内能起到模范和表率作用,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望。
(二)委员会、学生会主席团名额及构成
经学院团委建议,我院第二届团委委员会由10名委员组成,学生会主席团设正主席1名,副主席4名。为满足候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20%以上的条件,分别提出12名团委委员会和6名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即团委委员会候选人12名,差额2名,选举产生10名第二届团委委员会成员;学生会主席候选人1名,经学院党总支批准等额选举,副主席候选人5名,差额1名,选举共产生5名第二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根据《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第二届团委会拟设书记1名,副书记4名(含专职青年教职工1名、兼职青年教职工2名,学生1名),团总支书记3名。
(三)团委委员、学生会主席团产生办法
经由茅以升学院第一届团委委员会、学生会民主推荐,广泛征求团员青年意见,充分酝酿产生第二届团委委员会委员和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学院党委和校团委同意后,将委员候选人人选和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人选提交第二次团员代表大会暨学生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产生茅以升学院第二届团委委员会及学生会主席团。
(四)书记、副书记、团总支书记产生办法
书记、副书记、团总支书记由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茅以升学院委员会第一届团委委员会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报我院党委和校团委同意后,提交选举人酝酿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茅以升学院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遵照《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茅以升学院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选举产生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茅以升学院第二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及团总支书记。
四、工作实施办法
(一)成立筹备委员会
学院团委拟成立由毛盾同志任主任,雷燕君、于雪婷、张博涵、赵天胤同志任副主任的大会筹备委员会,下设秘书组、组织组、宣传组、会务组等工作小组,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二)严格组织程序,切实做好大会代表选举和委员候选人酝酿推荐工作
本次大会代表和委员候选人的产生须严格遵照团中央组织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大会组织选举规则》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广泛征求团员意见,坚持公平、合理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充分体现广泛性、民主性、先进性。
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茅以升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