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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校级专项】茅以升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校级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茅以升学院 作者:茅以升学院 日期:2020/10/16 点击数:



茅以升学院2017、2018级本科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我院2019-2020学年本科生校级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学生申请阶段1016-10月22日)

茅以升学院全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可推荐名额:

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在10月2222:00前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同时,审批表(附件3)及申请支撑材料请于1022日下午1700前交至任老师(书院1006)处,《2019-2020学年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yspjpy@163.com


二、辅导员审核推荐阶段:10月23日-10月26日

辅导员学生申请材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年级汇总后推荐到学院。

三、学院评审阶段:10月27日-10月30日

学院汇总各项校级奖学金推荐学生的基本情况,提交给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可推荐名额集体研究推荐各项奖学金候选人至学校参评,学校再进行差额评审。

四、学院公示阶段

学院会将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定的2019-2020学年校级专项奖候选人名单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通过奖助学金评选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并通过系统导出相关数据。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当面到辅导员老师处反映。

 

   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附件的评选条件,符合条件的同学请按时、按程序积极申请。

 

注意事项:

1.申请了校级专项奖助学金的同学不能同时申请院级专项奖助学金。

2.本次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以线上系统审批结果为准。我院可推荐的校级专项奖名额详见附件。

3.本科生学术论文发表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其中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具体详见教务处2021届免试研究生推荐要求。

4.转专业学生评选在原专业进行。

5.相关奖项申请审批表所有签名必须为手签,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6.原则上专项奖助学金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国励、综合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7.最终所有上报学校的《专项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均由扬华系统导出,请同学们在扬华系统里认真填写信息。

8.各奖项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19年8月23日至2020年9月13日(即2019-2020学年评奖周期)之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茅以升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9年10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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