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以升学院全体学生:
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我院于2020年10月13日对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经公示期核查,存在推荐候选人平均分成绩不满足前30%条件,其推荐资格作废。
2020年10月16日,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对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后备学生进行评审,现将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第二稿)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0年10月16日——2020年10月21日。如有任何异议,请于2020年10月21日下午17:00前向学院学生工作组实名反映,公示期间不接受匿名电话、短信和邮件,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 66367984
茅以升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