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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关于成立茅以升学院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的选拔通知

来源: 作者: 日期:2023/09/15 点击数:


为了提升茅以升学院书院制一站式管理服务育人水平,推动书院制荣誉学院全人培养三全育人工作,充分发挥唐臣书院作为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载体的作用,相信和依靠学生,预防纠纷、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指导和激励学生通过自我认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达到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目的,促进学生自我约束、健康成长的“内生动力”,增强学生的自主、自律、自立、自信的意识与能力,通过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学生主动提升担当意识、奉献精神、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学生在书院制一站式管理服务育人中的主体性价值,茅以升学院决定成立“茅以升学院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章程见附件1)。具体选拔信息如下:

一、组织机构

1.自管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三名。自管会设委员若干,入住唐臣书院的每个班选举推荐或自荐1名同学担任自管会委员。

2.自管会委员任期为一年,由各班选举推荐,优秀者可连任,不设任期。自管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由自管会委员竞选产生,任期为一年。

3.自管会理事长或副理事长在任期内不胜任工作或因故离职,报学院学生工作组批准后撤换,再由自管会委员竞选进行增补;自管会委员在任期内不胜任工作或因故离职,自管会请离职委员所在班级重新推荐。

二、工作职责

1.协助驻院导师对书院学生进行全面管理、服务和教育工作。

2.参与制定宣传贯彻学院关于书院的各项管理服务规章制度。

3.积极支持做好日常生活服务信息发布工作,帮助解决和及时向学院反映同学在书院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4.主动参与创新开展书院文化建设,通过线上线下的积极引导,促进同学之间的友谊和团结,营造“平安,健康,美丽,和谐”的书院文化。

5.组织开展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宣传,促进同学们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学院反映情况。

6.组织开展书院内纪律检查,宣传书院文明公约,纠正不文明行为,劝阻书院内不雅行为,制止并报告各种违纪、违规事件,配合学院处理违纪案件或突发事件。

7.深入广大同学之中,了解同学们急难愁盼问题,及时搜集、整理并反馈同学的思想、意见和建议,提交权益提案和改进书院工作的提案,充分发挥学生与学院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8.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及时向学院反馈书院管理服务人员的工作状况,以及改进提升管理服务育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选拔条件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和学院的章程、制度;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责任心强,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3.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主动服务意识;

4.学习成绩较好,能够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5.能够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的关系,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四、选拔方式

1.自管会每年9月份招收新委员。

2.自管会委员由入住在书院的班级推荐与自荐相结合方式产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或班级推荐申请,如果人数超过1名,可通过班级选举产生1名委员;

3.委员名单呈报学院学生工作组备案。

五、工作奖励

1.在自管会工作满一学期的委员,根据工作表现可在唐臣文化认证加分(10-25分)。

2.在自管会工作满一年,工作成绩突出者,将被授予“自管会优秀学生干部”或“自管会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同时优先推荐参评学院相关评奖评优。

六、报名方式

2020-2023级(含建筑2019级)入住在书院的班级通过推荐与自荐相结合方式,在班级中选举产生1名委员,于2023924日前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2),文件命名为:班级-姓名,发送到邮箱:1641277003@qq.com,咨询电话:028-66367981



茅以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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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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